长春市2019年高职分类考试考生温馨提示
- 时间:
- 2019-03-01 12:24:44
- 作者:
- 刘老师
- 阅读:
- 来源:
- 吉林教师资格网




2、考场统一准备石英钟和考试所用文具。考生严禁将包、手机等禁带物品带入考点。不准携带各种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(如移动电话、对讲机、无线耳机及其它无线接收、传送设备等)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、扫描等各种信息传输设备、手表以及答题用笔、橡皮、格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涂改液、修正带等考试用品进入考点、考场,不得携带影响入场检查的与考试无关物品。
3、每科开考1小时前,组织考生进入考点,考生自觉接受工作人员安全入场检查。考点大门:查验考生《身份证》和《准考证》;考点室内(考试楼)大厅专用通道:利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禁带物品的检查;考场:监考教师再次利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禁带物品的检查。
4、考生熟悉考场时间是3月1日下午15:00-16:00,考生熟悉考场安全检查严格按照考试要求进行,严禁将包、手机等禁带物品带入考点。
5、每科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。开考后迟入考点、考场的考生,必须接受入场检查,由此延误的考试时间由考生自负。考生不准提前交卷,当科考试结束前未经允许不得离开考场。违规考生交卷、接受处理后到指定休息室,待考试结束后方可退出考点。
6、如不遵守考场纪律、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视情节取消2019年普通高考考试及录取资格,并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。